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對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導,發揮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公民旅游文明素質提升,根據《文化和旅游部關于開展<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要求與評價>(LB/T075-2019)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2021年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總則
(一)文明旅游示范單位是指積極推動文明旅游、在引導旅游者和組織培訓旅游從業人員文明行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單位,包括A級旅游景區、星級旅游飯店、旅行社、博物館等提供旅游相關服務的單位。凡在我省范圍內正式開業一年以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均可申報。
(二)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劃分為國家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和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工作,推薦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申報國家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
(三)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和管理堅持“注重實效、突出示范、嚴格遴選、動態管理”的原則,成熟一批、評定一批。
二、評定程序
(一)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工作按照“自愿申報、初審推薦、省級復審、現場檢查、評議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進行。
(二)申報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時,申報單位應依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要求與評價》(LB/T075-2019)及其評定細則進行自檢,遞交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申請評定報告書以及相關證照復印件。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由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初審并推薦上報。
(三)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評定專家依據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材料審核的申報單位,開展現場檢查,根據綜合評議結果,確定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候選名單。
(四)向社會公示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候選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發布公告、頒發證書和標牌,并擇優推薦1-2家單位參評國家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
三、監督管理
(一)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如弄虛作假,經查證后,取消申報資格,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二)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在經營過程中,如出現《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要求與評價》(LB/T 075-2019)評定細則中“文明旅游負面清單管理措施”所列情況,由相應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其等級并收回證書和標牌。
(三)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機構對期滿三年的示范單位開展復核。復核不達標的示范單位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取消等級。被取消等級的文明旅游示范單位,應交回證書和標牌。
(四)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等級證書和標牌由國家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機構統一設計,由相應評定機構制作頒發。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高度重視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評定工作,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進,將創建與評定作為提升文明旅游工作質量的有效抓手,積極開展標準宣貫培訓,加大創建指導力度,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關注、全員參與創建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深入開展創建工作,指導創建單位對標創建提升,申報單位創建完成且自評達標后,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進行初審檢查,嚴把初審關,對初審達標的,務于5月15日前將示范單位申報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1.推薦名額:各設區市各推薦2個單位,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區各推薦1個單位。
2.申報材料:申請評定報告書以及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經營許可證、榮譽證書等相關證照復印件,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特此通知。
聯系人:何世嶺 0311—85918052,王彩英 13832133403
郵 箱:hbslyxh@163.com
地 址:石家莊市裕華區育才街175號東配樓204室
附件:1.《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申請評定報告書》/upfiles/file/20210413/20210413094174487448.docx
2.《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要求與評價》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4月12日